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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照《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章程》第五章之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种类

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会费为团体会费。

二、会费标准

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执行。

三、收缴办法

各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三月底前,将年度会费一并汇入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帐户。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逾期未交纳会费的,将停止向其提供信息、资料,取消其参加学术交流、理论研讨和协会组织的其他活动。

四、会费支出

1、召开各种会议,资料印刷费;上缴省级以上协会经费;支付秘书处和办事机构行政办公室经费;各专业委员会活动奖励及补助经费;聘用专兼职人员工资、补贴。

2、为会员提供信息、业务学习资料;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等活动的开支。

3、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对外交流学习等的补贴。

4、其他必要的支出。

五、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建立会费收支帐目,实行帐目公开、定期进行检查;

2、建立会费预决算制度。每年作出会费支出预算,报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年终向常务理事会提出财务报告。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核,报会长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747日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第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办法自201747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

201747

 

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秘书处办公会议审议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开发、建立和管理。

第三条  本协会经费的管理。

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协会日常开支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报销。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报会长审批。

第四条  本协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三、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劳社部发[2008]11号文件要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第五条  本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  本协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一、专职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者,须经会长批准。

二、专职人员出差到异地城市只能乘坐公共汽车,情况特殊需乘坐出租车者,须经会长批准才能报销。

三、专职人员出差到异地,每人每晚住宿标准按达州市行政机关相关标准执行。住宿费须凭住宿正式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以,按实际天数计算报销。单人出差的经会长批准,住宿费凭发票实报实销。

四、专职人员出差在亲朋处住宿没有住宿发票的,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个人。

五、专职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按达州市行政机关相关标准执行。

六、专职人员在出差地所发生的非公务方面的支出,均由

本人自理。

七、因公出差的专职人员、必须在计划期间内完成任务,按时返回。在返回原单位后,如有借款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者财务人员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第七条  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本人日标准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  本协会书籍报刊订阅应由秘书处统一作出计划报会长批准后订购。书籍购置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计划,报会长批准后订购。

第九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会计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协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    负责协会财务收支预算草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当好参谋。

3.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目、审查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账账相符,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编报及时。

4.    管理和监督单位所需的各项资金。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单位规定。

5.    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6.    负责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

7.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8.    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和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9.    配合物价和财务部门做好收费许可证和票据的年检工作,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10. 完成好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办公室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以“三心四勤”为工作指引,全面开展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协会工作人员高效精准地完成工作。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协会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

3.         负责协会各项会务工作,包括会前组织筹备、会中详细记录、会后总结反馈等。

4.         负责协会文件资料的撰稿、校对、印刷、运转、收发登记、立卷、归档和书刊、杂志的征订、发行以及协会印章管理。

5.         负责购建和管理协会的固定资产;负责购置和发放办公用品;负责管理和调度协会车辆;负责协会职工发福利、生活服务等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6.         负责协会财会工作,加强经费的把控,使之公开合理透明化。

7.         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以促进协会对外宣传。

8.         负责协调与联络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和资源配合,做好承上启下、上传下达工作。

9.         负责拟定协会办公室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多提建设性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10.     承办上级部门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长工作职责

 

1.         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参谋职能、承办职能、管理职能和协调职能。

2.         负责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提倡“三心”即热心、诚心、耐心,“四勤”即脑勤、嘴勤、手勤、腿勤,组织协会人员高效精准地完成工作;

3.         围绕协会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

4.         负责协会机要公文、重大事记的编写和对外宣传工作。

5.         负责协会人事劳资工作以及协会经费的严格把控。

6.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协会的决议、决定、规定和制度。

7.         接待各地社团组织与有关单位的来访、考察、检查、验收等工作,加强与各省市行业协会的联系,及时交流信息,学习先进经验。

8.         收集与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与信息,及时反馈至协会领导,同时定期把协会最新动态传达至相关单位及人员。

9.         负责拟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

10.     承办上级部门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岗位职责

 

1.         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工作,做好日清月结。

2.         负责保管现金。

3.         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月终及时对账。

4.         负责统一管理票据,做好领用和核销工作。

5.         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要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6.         负责会费的现金管理,做好日常费用的核对工作。

7.         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8.         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法规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出借单位账户。

9.         及时与银行对账,做好银行对账调节表。

10.     认真做好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11.     购置发放办公用品和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12.     协助做好协会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组织、协调、接待工作。

13.     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会议制度

 

一、     每四年召开一次换届大会,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须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单位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二、     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34月份召开。会议由会长或秘书长负责主持召开,所有会员单位参加。如需经过表决审议的议题,须取得到会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生效。

三、     每年召开两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各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所有理事会员单位参加。如需经过表决审议的议题,须取得到会理事或常务理事2/3以上同意方为生效。

四、     每季度召开一次秘书长办公会,由会长主持召开,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秘书处人员必须参加。会议讨论、研究协会日常中的重大问题并签署意见。

五、     每月召开一次协会日常办公会,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协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和相关办事机构人员必须参加,总结汇报协会当月工作及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六、     协会如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由会长、秘书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主持人则按会议内容需要而定。

七、     每次会议均有会议记录员,会议记录员由秘书长指定。会后,会议记录员应整理好会议记录,并复制一份交给秘书长审阅后归档备查。

八、     参加上述各类会议的人员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九、     协会各类会议均应按照本会议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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