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社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社会组织实际,制发了社会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讨论实施计划,对社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讨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明确了学习讨论的活动时间、范围和对象。时间是6月中旬,范围和对象是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
二、明确了学习讨论的责任主体和方式方法。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社会组织学习讨论的工作指导,各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所属社会组织学习讨论的指导工作,各社会组织党组织或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学习讨论的组织工作。要求各社会组织结合各自特点,坚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采取个人自学、组织领学、网络选学、党员帮学、流动送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组织开展主题辩论、主题演讲、专家授课等方式,提高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1次以上集中学习培训和1次以上集中讨论。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以社会组织为单位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讨论。
三、明确了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一是要紧扣“实现伟大中国梦”,开展“我与中国梦”学习讨论。二是要紧扣“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开展“提升自我、服务发展”学习讨论。三是要紧扣“团结和谐、维护稳定”,开展“诚信自律、身体力行”学习讨论。四是要紧扣“抗震救灾精神和感恩奋进”,开展“感恩祖国、奉献社会”学习讨论。
四、明确了学习讨论的目标效果。一是作出一份公开承诺。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社会组织开展诚信倡议活动,社会组织中的“两代表一委员”要作出诚信自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公开承诺。二是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要通过学习讨论,着力解决一批诚信与自律建设不足、民主运行机制不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三是形成一套制度规范。要加强对创新理念和创新机制的探索,及时把成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端正执业理念、落实诚信承诺、恪守职业道德、塑造诚信形象等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