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调整城市供水水价分类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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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6/21 15:47:04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829 |
根据竹发改价格[2013]21号文件精神,近日,大竹县对城市供水性质进行了简化分类并对供水价格做了新的调整。 一是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工商用水用电用气同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供水价格分类的基本范围释义〉的补充通知》精神,将我县原有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合并后现行用水结构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二是进行了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2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3.40元/m3,特种行业用水5.00元/m3;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陈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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