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7月26日在市住建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城镇燃气经营安全暨《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会。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杰同志、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王刚同志、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会长张贞科同志、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学伟同志、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周忠梅同志。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开区分局分管领导及城建股长,达州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各燃气企业负责人共38个单位48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王刚同志主持。
达州市城镇公用行业协会会长张贞科同志、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学伟同志在会上分别传达了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相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周忠梅同志对《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宣贯讲解。
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杰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和总结讲话,他指出: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是推进燃气行业实施精细化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燃气行业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防止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他强调,我市城镇燃气供用气安全问题突出,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对此他提出八点要求:
一是要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要以宣贯《条例》为契机,加大对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城建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燃气市场运营秩序、运营安全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的“黑气点”、“气贩子”,坚决清除无燃气经营许可的燃气经营者进入城镇燃气经营市场,促进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各县(市、区)、经开区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已简化的六项审批程序,加快推进燃气经营许可的办理。公用行业协会要配合燃气企业做好办理经营许可的资料整理和申报工作,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各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的办理工作。
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落实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全面提升燃气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四是要加强燃气行业工程建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凡未依法行政许可与审批的燃气项目一律不能动工建设。
五市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燃气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导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质量检测、应急保障、诚信服务等制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制度,督导企业加强对老旧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
六是要抓好燃气专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城镇公用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提高全员经营水平和安全生产技能,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是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分局和城镇公用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居民正确使用燃气,防止用户因安全常识缺乏、操作不当造成中毒或爆炸伤亡事故。
八是要充分发挥城镇公用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优质为用户服务,遵循安全第一、诚信为本、文明规范、用户至上的原则,及时为燃气企业服务,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
最后,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分局和城镇公用行业协会就如何办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燃气经营管理、燃气安全培训等进行了座谈。
